第3章

第3章

“你非要逼死我们娘俩才甘心吗?叶建丰,当初你要是舍得反对,老爷子怎么可能让朝歌和沈欢结婚?!”

楚妍的低吼无比刺耳,划破了黑夜的寂静。

一旁还有叶建丰唯唯诺诺的应答声:“老婆,那可是咱爸的遗嘱,我怎么忍心拒绝?”

“那你就把朝歌往绝路上推?沈欢那个废物,凭什么......”

楚妍怒气冲冲的吼到这,门被推开了,某个不识趣的女婿,走了进来,拐杖哒哒的敲在地板上,很刺耳。

客厅中,面对面坐在沙发上的楚妍和叶建丰,还有坐在板凳上的叶朝歌,都看了过来。

叶建丰赶紧站了起来,有些尴尬的问:“你回来了,刚刚我们说的,你都听见了?”

沈欢点了点头。

叶建丰赶紧说:“我们刚刚开玩笑的......”

他话音未落,就被楚妍打断,她恶狠狠瞪着沈欢吼道:“谁跟他开玩笑!?沈欢,你必须和朝歌离婚,协议我都拟定好了,你过来签字!”

叶建丰赚了攥了攥拳头,声音稍微强势了些:“老婆,爸离世前特意叮嘱过我,要把朝歌托付给沈欢,现在让他们离婚,这不是违背他老人家的遗愿吗?咱妈也不答应啊!”

提到叶老太太,楚妍眼眶一红,委屈的抹了把眼泪:“你爸的遗愿重要,朝歌的幸福就不重要了吗?就为了让朝歌继承你们的破企业,你家那些亲戚,明里暗里给朝歌下了多少绊子,她受了多少委屈?!”

叶家规模很大。

但真正的核心企业却只有江岭科技。

叶朝歌是家里的长女,自幼才华横溢,深受老爷子喜爱。所以三年前留学毕业回来后,理所当然的进了江岭科技担任总裁。

三年来,在她的带领下江岭科技节节生长,市值不断拔高。

可叶家其他人却没有因此高兴,反而是不满,因为随着市值增加,叶朝歌在江岭科技的股权,也在增多。

这,自然引起了叶家其他人的眼红。

像沈欢今晚遇到的叶帆和叶堂,就是二叔伯和三叔伯家里的孩子。他们也都眼热叶朝歌的股份和地位,梦想着能有一天取而代之。

所以这些年来,他们时不时会给叶朝歌下绊子。

很多时候,叶朝歌不仅要面对来自商业竞争的压力,还要承受亲人带来的压力。

这几年来,叶朝歌不知道多少次都累到回家倒头就睡,饭都来不及吃。

父母看在眼里,疼在心里。

此时楚妍提起,叶建丰也面露难色。

他知道,当初老爷子找来一个入赘的女婿,就是为了让叶朝歌留在叶家,好操持家事。

女儿这些年来有多累,他最清楚。

可沈欢呢,一点也分担不了这个压力。

叶建丰也心疼女儿,叹了口气:“哎,咱妈......”

这次,不等他说完,楚妍就打断了,气呼呼的说:“那你说,现在该怎么办?凌家鸣拿江岭科技的股份逼朝歌,难道你就眼睁睁女儿被逼到绝路?”

凌家鸣?

沈欢琢磨着这个名字,就听楚妍继续说:“反正朝歌结婚这件事,外人没人知道。只要沈欢在离婚协议上签个字,朝歌就能顺理成章的嫁到凌家。那欠款也就一笔勾销了!”

原来如此。

听楚妍这样说,沈欢明白了什么。

他曾偶然叶朝歌说过,为了研发项目,她曾以个人名义向凌家鸣贷款八千万。

可项目却因意外破产了。

如今到了还款期限,叶朝歌还不上贷款,凌家鸣只给了她两个选择:要么,用江岭科技股份抵债。

要么,嫁给他,债务自然一笔勾销。

反正他对叶朝歌也没什么感情,如果她执意要离婚,沈欢不会拒绝。

想到这,沈欢刚想开口,叶朝歌却叶朝歌咬了下嘴唇说:“我不会和沈欢离婚的。”

“什么?”

楚妍楞住,呆呆看向女儿。

叶朝歌深吸口气,说:“妈,就算沈欢再不堪,我不会和他离婚的。奶奶身体也不好,我不想让她伤心。”

“那债务怎么办?”

楚妍失声道:“那可是一笔天文数字,值江岭科技四成股份啊。你不嫁给凌家鸣,咱们可就完了!”

“妈,嫁给凌家鸣,我就完了!他是个伪君子,玩过的女人,十个手指都数不过来,我欠他的八千万,也是他在合同上做了手脚!”

叶朝歌咬牙切齿的说:“和凌家鸣相比,沈欢起码很老实。”

老实有什么用?

沈欢心里不屑的想着,懒得看这场家庭闹剧了,住着拐杖朝最偏僻角落的小房间走去。

没人理他。

毕竟他废物了这么久,还真能指望他帮上忙?

“那可怎么办呢,难道只能眼睁睁把江岭科技的四成股份,交给他?”

楚妍要愁哭了,她可以想象,一旦叶朝歌丢掉四成股份,叶家立马会赶她下位。

到时候,她们娘俩在叶家的地位恐怕会一落千丈。

怎么办?

沈欢也在思考这个问题,进了自己十平不到的卧室后,他就丢掉了拐杖,腿脚很利索的走到床边,坐下。

他腿上的伤早就好了。

拄拐,只是不想再被人认出。

毕竟知道他曾经真实身份的人,绝不会相信天下无敌的龙渊杀神,会变成瘸子。

同时,这根拐杖也像警笛一样,随时提醒沈欢:任何人,都可能背叛你!

怀着这股怨恨,沈欢才一直“瘸”着。

但,今晚龙渊找到他,请他回去主持大局后,沈欢突然释怀了:那些过去的,都让他过去吧。

放下拐杖,关上灯,沈欢刚躺下打算睡觉,一股危机感忽的直逼心头。

接着,沈欢整个人就如同鱼跃出水般,腾的从床上弹起时,就见他躺着心窝处的床垫上,多了一把竖起的雪亮寒刀!

刀,是从床下刺穿床垫的。

床下,有杀手!

判断出这些也不过眨眼功夫,床下就亮起一朵迸放的火花。

接着,抽鞭子一般的消音手枪声响起时,一颗子弹已经在黑暗中划着幽蓝的光,直取沈欢的脑袋。

仅凭对方的反应开枪的速度,沈欢就能判定来者在杀手中,也是高手。

如果被暗杀的不是沈欢,是任何一位哪怕是军人出身,在这种情况下也很难活下来。

可惜,他是沈欢。

看到火花亮起的时候,沈欢就猛地一个拧身,用极快的速度在墙上狠狠一跺脚,身体随之借力落地,躲开子弹的同时,他也和床下那双眼睛四目相对。

对方立马调转枪口,可沈欢又怎会给他开枪的机会?

房间就这么大,对方已经触手可及,沈欢也快速伸手,然后:咔!

瘆人的骨裂声响起,对方握着枪的手腕,已被掰断,沈欢更是在他哀嚎出声前,捂住了他的嘴:“回答我的问题,或者,死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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