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请君入瓮

第7章请君入瓮

第7章 请君入瓮

有脚印,并不奇怪,但现在外面一没下雨,二来,就算是有水,那这个脚印,也应该是一直从外面走进来的,而不应该是单独只出现在我家门口!

就在这时候,忽然有什么东西,从我的身边经过,刮起一阵冷风。

让我脖子凉嗖嗖的。

我扭头看去,身后却是什么也没有。

看着地上的那两个湿漉漉的脚印,我感觉毛骨悚然,不敢多看,连忙转身,把门给关上。

回到狭小的房间里,我松了口气,看着桌子上放着的那个手机,连忙找个盒子,把它包起来。

这手机,断然是不敢再用了,等明天丢了吧。

把手机放到一边的桌子上,我感觉一阵困意袭来:昨晚一整晚加今天一整天没睡,生理上的需求,让我困乏到极点,靠在床上,渐渐睡去。

我做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梦。

梦里,我见到了自己二十年没见过面的母亲,她和所有慈母一样,帮我做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,只是面容有些模糊。

正当我吃完饭,她接过我的碗,帮我盛饭的时候,我赫然发现,她的脸上,有一块块的血肉,成片的掉下来,掉入了我的碗里!

她就这么血肉模糊的将那一个盛满血肉的碗,放在我的面前,让我快吃!

我一下子就被吓醒,这时候,耳边传来“叮铃铃”的电话声。

没想那么多,我一把抓起枕边的电话,将它接起来。

电话里面,传来一阵阴冷的笑声,吓得我一下子跳了起来:这个声音,我一辈子都忘不了!

这是李雪兰的声音!

“入了我李家的门,生是我李家的人,死是我李家的魂。”

李雪兰的声音有些空洞,幽幽的从电话里传来:“你要是不回来,就等着被它们,缠到死吧!”

没等我回答,电话就传来嘟嘟的忙音。

我一把将手机丢在一边,觉得奇怪:这手机,我分明放在旁边桌子上的,怎么跑到枕头边来了?

低头一看,忽然发现,床上湿了一片,有一个人形的图案!

就好像,有一个浑身湿漉漉的人,睡在我的身边一般!

我吓了一跳,连忙跳下床,见地面上,有一连串的脚印,直接抵达旁边的桌子。

那种感觉,就好像有人从桌子边拿了手机,然后送到我的枕边,并和我睡在了一起!

我被吓得有些切斯底里了,对着那床吼道:“手机是我50块买的,你要的话,拿回去就是了!别缠着我了!”

我吼了两声,没动静。

倒是隔壁,传来了小孩的哭声。

这房子的隔音效果并不好,经常能够听到隔壁的各种声音,估计我刚才的吼声,吓醒了小孩。

说也奇怪,小孩这么一哭,整个房间的气氛,又发生了变化,就好像一张绷紧的网,忽然就弹开,泄了气。

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但能够感觉出来,小孩的那个哭声,打破了一种静寂。

这让我本来紧绷的神经,一下子松下来,瘫坐在地上,额头直冒冷汗。

“它”应该走了。

这是我本能的感觉。

因为房间里那种奇怪的气氛没有了。

休息了一会儿,爬起来,从旁边找来水杯,灌了两口水下去,我的心情,这才平复一些。

我不知道,李雪兰是怎么找到我的,听她的意思,我只要离开李家,似乎就会被不干净的东西给缠上。

这两件本来绝无可能牵扯到一起的事情,居然这般鬼使神差的,结合到了一起!

“叮铃……!”

悠长的声音,在丢在一边的手机里响起。

我本来不想理会它的,但在这寂静的夜里,这声音,显得格外的刺耳。

我只能强忍着不安,过去把那个手机给拾起来。

手机湿漉漉的,就好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般。

擦了擦手机,见上面,设置的是闹钟,还有一个备注:还钱。

在这个备注的下面,我注意到,有按日期设置的闹钟,时间段各不相同,白天的也有,晚上的也有,基本都写的是“还钱”。

在仔细翻了翻,我找到了一条备忘录。

上面写着的,是各个平台借款的数据。

XX贷,借款5千,分12期,

XX宝,借款8千,分6期,

X金融,借款4千,分12期……

密密麻麻,触目惊心,一眼望过去,起码有二三十万的欠款!

怪不得,她要自杀呢!

别说她一个没毕业的学生,就算是我,已经出来毕业半把年了,想要找个30万,还不得靠相亲上门,才能够拿到。

想想,我忽然觉得这个女孩,挺可怜的。

这么多的账,足以压着她,喘不过气来。

看着手里的手机,我叹了口气:“妹子,你死了就死了,以前的债务,也就一了百了,你又何必,要害其他人呢。”

手机没反应。

经过这么一番折腾之后,我已经睡意全无,索性就找了个本子,翻开手机,从里面寻找有用的讯息。

看有没有办法,能够甩脱“它”的纠缠。

从刚刚发生的情况来看,我已经猜到:这个手机,哪怕是我把它丢掉,它很可能,也会被送回来的。

要不然,那个年轻人,也不至于把手机低价“卖”给我。

整理了半个晚上,发现这个张丽,有个当兵的男朋友,手机里有好些两人的自拍。

也许,他知道点情况。

在通讯录里翻了一阵,找到一个备注为“亲爱的”号码,打了过去。

显示是空号。

我把通讯录里的所有号码,都试着打了一遍,不是不在服务器,就是空号,要么就是一连串的忙音。

这表示,这个号码已经被拉黑了。

难不成,只能学之前那个年轻人,把这个手机,低价“卖”掉?

这样做,相当于把这个灾祸,转给了其他人,很不道德。

但到了这种时候,我还哪里管这事情。

对了。

我想起来,城中村的街道,小偷很多,要不,我把这手机故意显露出来,让小偷把它偷走?

害一个无辜的人,我良心多少有些不安,但对于小偷这种东西,我觉得,没必要对他们仁慈。

想做就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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